01
大學生就業的基本權益
1.就業信息知情權。及時全面的獲取應該公開的就業信息。
2.接受就業指導權。接受來自國家、社會和學校的及時,有效的就業指導與服務。
3.被推薦權。享有被學校及時、公正、如實推薦到用人單位的權利。
4.平等就業權。平等地接受學校推薦,平等地參與招聘,錄用畢業生時公平、公正及一視同仁。
5.就業選擇自主權。“雙向選擇,自主擇業”。
6.擇業知情權。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、勞動崗位、勞動條件、勞動報酬以及規章制度等情況。
7.違約求償權。用人單位、畢業生、學校的三方協議一經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和違約。
大學生就業相關的5部法律法規
大學畢業生就業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有:《勞動法》《勞動合同法》《就業促進法》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》等。
03
大學生就業權益自我保護的“五意識”
大學生就業權益自我保護應具有:法律意識、契約意識、維權意識、證據意識和誠信意識。